• Blood flow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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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梦见和一个男孩子在一个肮脏的大房间里看电影,是恐怖片,好像是《德州电锯杀人狂》,没意思。后来我们出去了,去了一个商场之类的地方,黑乎乎的。在一个首饰摊前,我挑了一枚水仙花的胸针对着他比划。我记得他的侧脸,很清秀,黑色的直发,大概齐肩,别在耳后。因为发质软,所以弯着。水仙花是白色的,在我的记忆里却是兰花的样子,普鲁斯特的兰花,奥黛特胸前的兰花。却有叶子陪衬,绿叶紫茎,王尔德喜欢的绿色。他有耳孔。但我不记得他穿什么衣服了,应该是黑的吧。我把胸针给他,上面的别针却刺破了他的手指。他摆弄着别针,对我说,poisongirl,这就是你的毒锋。

        我不太明白。毒锋,是不是和蜜蜂的刺一样。他似乎指的是我的坏品味,我好像不怎么认识他,但他却知道我的小爱好。于是我醒了。我喜欢这个梦的黑暗氛围,我并不喜欢那个男孩子的长相,却觉得熟悉。也许是一次在酒吧里,一个画黑眼圈的男子,我盯着他看,想到如果把他的妆拿掉,他会多么不起眼,什么也不是。后来我想起来了,也许他像我高三时去的学校后面的那家音像店里面的小伙计吧。当时觉得他挺好看的。他还笑着问我多大。我知道我看上去也就像个初中生,但初中生大概不会老来买摇滚盘吧,所以我就说高一。他笑着。我曾高兴地告诉同桌那小伙计长得颇有姿色。我们去了那家店,那天去了好几家打口店,因为同桌想买Cure的新专辑,但都找不到,她徒劳地卷起舌头,向音像店的人们拼着这个单词,Cure。他们听不懂。只有网上有100多的原盘卖。那是春天,阳光灿烂。我们在路上聊着家长会的事儿。那时我对Cure一点儿感觉都没有。后来同桌好像花血本买了原盘。后来是五年以后的这个夏天,我疯狂地听着Cure,把自己关在Robert Smith的梦靥里。

    And I know we have to go

    Always have to go back to real lives

    Whre we belong

    Real, the desert of the real.

     

  • 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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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 so faintly you came tapping, tapping at my chamber door".我真喜欢《乌鸦》这个电影,虽然拍得真不怎么样。这个电影迎合了我一切的恶趣味,很黑暗很暴力还很摇滚!原著作者喜欢听后朋,所以原著和joy division,Bauhaus,The Cure,甚至Iggy Pop都有关系。电影里的城市总是在下雨,阴暗的气氛只能出现在超人,蜘蛛侠之类的漫画里。我太喜欢李国豪的那个妆了,惨白的小丑脸,我觉得像Ville,或者说是像我想象中的Ville.还有乌鸦,真是一种可爱的鸟。乌鸦,Eric Draven,Satan,这不是Infernal Trinity吗!乌鸦是邪灵,Eric被窗玻璃扎破的一双手像是耶稣被钉穿的手。里面甚至还引用了Milton:“The abash'd devil stood, and saw how awful goodness is, and Virtue, in her own shape..."。唉,我喜欢Milton原因毫不崇高,很大一部分是出于自己的恶趣味啊!我这两天一直沉浸在这个电影里,狂听The Cure,狂花痴李国豪,我甚至还狂听69 eyes的Brandon Lee,讨厌金属乐的人突然发现,金属乐好摆啊!

  • roadrun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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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皮衣兜里翻出来60块钱,这是我上次看演出时带的,我的钱包只剩十几张一块钱了。翻出这60块钱让我精神一振,我又可以花钱了。我很饿,快两点了还没吃饭。我一饿就想唱Stiv Bators的I need lunch。我要出去吃点儿东西。太阳很晒。我的随身听里是一个叫Neon Hearts的乐队,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他们,叽叽喳喳,愤世嫉俗,就是不给你高潮。前几周里,我的随身听里全是美国大学的讲座,而且前几周我走路不带随身听。我穿了一件白T恤,一条黑裤子,剪了一个很2的短发。我想起来我今天早上做的梦。我梦见我在黎明时朦胧的黑暗中冲出d22,骑着一辆自行车,朝东一路飞奔,一下子冲上了一座小山,停在半山腰。我手一松,放开车子,倒在山坡上。山上开满了黄色和白色的雏菊,阳光特别柔软,我仰躺着,天特别蓝。这个梦境太美好了,不是真的。醒来时我想起来一首美好的歌,GALA的young for you。现在我想去看演出,也看不到这么好听的乐队了。现在的乐队都是背对着观众弹吉它,搞出来一些似是而非的声音,闷得要死,吉他听上去可能是受了某几个乐队的影响,但不知道他们想表达什么。看完一场演出汗也流不出一滴。真是沮丧。我想看朋克演出!我喜欢Darby Crash, Iggy Pop, Stiv Bators,在台上使劲折腾,完了往地下一躺和死人似的。那才是年轻!朋克真美好!我在五道口瞎转,一路有很多商店,路口有一个理发店叫朋克造型,以前我以为这儿是专门剔Moha的,后来发现这家店和朋克没有关系。店里放着震耳欲聋的黑人说唱,我只能用耳机里的音乐抵挡。我什么也不想买,只惊讶于我所处的地方原来如此繁华。路中间有一个摆小摊的中年人,右手抓了满满一把穿衣服的玩具熊和兔子。我买了吃的,往回走。我买了一杯豆浆,一块钱,放了太多糖。这儿真的没什么可逛的。有家音像店,,前年我在这儿见过大门的dvd,现在都没了,上次来这家店还放小红莓,我觉得好难听啊,这次却放流行歌曲了。这儿唯一好的地方就是D22了,但这个月D22也没有我想看的演出了。看演出得要钱,还得熬夜,我没有钱。我得学习,变成一个乏味的老女人。我们的CBGB,我们的七十年代,我们的纽约,我们的青春,都是放屁。

  • 冯象:狸狸
      上帝造狸狸配亚当一事,《圣经》不载,但渊源甚古。犹太法典《巴比伦大藏》(编定于五世纪末)中多次提及狸狸,言其多体毛、善飞而淫荡。完整的故事,则首见于托名圣人本悉拉传世的箴言集《字母》(Sefer Ben Sira,八至十世纪间成书),如下:

      巴比伦大王尼布甲尼撒(公元前665一前562年在位)的幼子得了无名重症。大王听说掳来的以色列人当中有一位圣人本悉拉能治病驱邪,就把他召到宫里,说:医不好小王子,我要你的脑袋!

      本悉拉向上帝祈祷已毕,画下一道护符,又题了些文字。大王不懂,问什么意思。圣人回答:这是三位护生大使的名字以及他们身形羽翼的标记。接着,说出这么一番道理: 

      太初,上帝远大智慧创世,抟四方之土造就亚当,又命他在伊甸园里给鸟兽爬虫—一起名(见前文《亚当》)。亚当见结队而来的各种动物都是雌雄成双的,自己却形影相吊,未免哀叹不已。上帝说:“亚当一个人孤零零的不好,我给他造个帮手作伴吧。”(《创世记》2:18)于是取一些泥尘,也按照自己的形象,捏成一个女人,从鼻孔吹入生命之气,取名狸狸(lilith)。亚当看了,非常喜欢,就想与她同床。不料狸狸说:我不要躺在下面!

      亚当道:什么!难道要我躺在下面不成?上帝先造了我,再造你做我老婆;我是你的主子,你得听丈大的话!

      狸狸是个泼辣性格,一句话把他挡了:你我都是上帝亲手所造,同出泥尘,谁是主子?

      亚当急了,使劲抓住狸狸。狸狸一扭头,脱口而出竟是天主不可言说的圣名!霎时间地动山摇,亚当脚下一滑,扑倒在地,怀中的妻子已经没了踪影。亚当恼极,向耶和华呼救:宇宙的主宰呀,你赐给我的女人逃走了!耶和华一看,果然。便派遣三位六翼神子去寻狸狸。三位大使飞呀飞,最后在红海对边,就是后来埃及法老执迷不悟,穷追摩西,弄得人仰马翻葬身鱼腹的地方,望见了亚当妻子赤焰般飘舞的头发。大使按下云头,厉声喝道:狸狸站住,神子在此!

      狸狸仰面叫道:亚当也是尘土,凭什么做我的主子?上帝造我,是要我做他的帮手伴侣,不是给他为奴。我宁可在这寸草不生的荒野里与魔鬼为伍,也不回去!还有,上帝答应过我,让我总管初生婴儿:男婴从出世到第八日(行割礼)、女婴到第二十日,统统归我!

      天使道:上帝说了,你若不回去亚当跟前,以后你同魔鬼交媾所生的那些个妖精孩儿(lilim),我每天要从中取一百条性命!

      狸狸嚎陶大哭,咬牙切齿:那么我指天主永恒的圣名发誓,这笔债,我要向亚当的子孙讨还! 

      天使大惊失色:反了,反了!你赶快忏悔还来得及!

      他们在红海的怒涛上盘旋争执,滚滚乌云遮蔽了旷野。末了,双方各退一步,狸狸才同大使订了誓约:伊甸园我决不回去,孩儿的仇我一定要报。但如果亚当子孙的婴儿床前挂了护符,护符上写有你们三位神子的大名和身形羽翼的标记,我就看在你们的分上,饶了他!

      时至今日,耶和华每天必杀狸狸一百个孩儿。疯狂的狸狸,则专找没挂护符、不受三位护生大使保佑的婴儿传播疾病。古代的圣人还说,狸狸遁入荒野,在亚当夏娃偷食禁果之前。因此上帝降咒,剥夺亚当夏娃及子孙后代长生的资格等惩罚,不及狸狸。亚当夏娃被逐出伊甸园后,虽辛勤劳作、百般忏悔仍不获延寿,而耶和华造的第一个女人却一直活在世上,做了一切鬼魅的主母并撒旦的王后。




    摘自《创世纪:传说与译注》(该书作者:冯象 定价:29.00元 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10月版)

  • 成绩出了,喜悦。听bwv 82。大学四年我都在悲苦地学马尔萨斯和亚当`斯密的“沉闷的科学”,现在不一样了。缪斯女神阿,让我吻吻你的脚。今天天气特别好,站在天桥上俯瞰众生(电影里的上帝视角),胸中激荡着一个不成形的歌德式的诗句,想起一月10号那天下午。那两天身体很虚弱,第一天考完的时候我特别高兴,黄昏在北大东门那儿的天桥上望着中关村壅塞的车流,心里大喊:Hell, receive thy new possessor!下午考法语我觉得简单甚至提前交卷了,结果成绩出来发现考砸了。

  • 蒙特威尔第的牧歌中的一首,让我想起了Richard Lovelace的诗:

     SONG.
    Set by Mr. John Laniere.
    TO LUCASTA, Going to the Warres.

    I.

    TELL me not (Sweet) I am unkinde,
      That from the Nunnerie
    Of thy chaste breast, and quiet minde,
      To Warre and Armes I flie.

    II.

    True ; a new Mistresse now I chase,
      The first Foe in the Field ;
    And with a stronger Faith imbrace
      A Sword, a Horse, a Shield.

    III.

    Yet this Inconstancy is such,
      As you too shall adore ;
    I could not love thee (Deare) so much,
      Lov'd I not Honour more.

    让别人去歌颂爱情,我追求的是战争的荣誉。不过,这首诗还是有点做作。

  • 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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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写的太烂了,没能表达出我想表达的意思。其实我也不知道该表达些啥。前天我坐在椅子上,突然就想起了莎乐美,我脑子里就有了一篇东西。我很想把它写出来。因为我不会写小说,所以就写了一个算是剧本吧。这只能算草稿,没有心理深度也没有语言上的修饰。也许以后我会往里面填进一些经验,写成一个像样的东西。我不喜欢王尔德的戏,没有心理深度,而且最后希律为什么要把莎乐美杀了?那些小时候喜欢的华丽词句现在看起来是废话的堆砌。我不追求美,美救不了我。femme fatale 是男人眼中的莎乐美。是他们把女人变成那样的。我反对这个形象。所以我把约翰和希律王的形象都淡化处理了。我想写的莎乐美是一个fucked up teenager,她的世界很糟糕,她不理解这个世界。她只会search&destroy。开始我想写得很黄很暴力,后来发现自己没那么狠。就是毁灭一切,虚无主义。开头的the Passenger那首歌的mtv是苏克西戏仿钢管舞,我本来也想让莎乐美跳钢管舞。Suicide的那首歌非常温柔,像是吸毒后的美好幻觉。约翰代表她人性中好的一面,但她最后把他杀了。最后,几乎所以的画家呈现莎乐美的形象的时候都是画她得到那个头颅之后。但我想表现的一幕是刽子手携人头出现时,稍显疲惫的莎乐美侧过头望着那个头。她的侧影非常美,七层纱落在地上,脸直接对着画外,表情非常复杂。那应该是什么样的表情,我也不知道。

  • 莎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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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乐美

    人物

    莎乐美     十六岁。圆圆的脸,黑眼睛。

    王后希罗底   很漂亮

    希律王     很老

    施洗者约翰   很瘦

    二卫兵。刽子手。侍女

    莎乐美的房间。空气昏暗。天花板上垂着黑色的帐幔,屋中央摆着一张黑色的皮沙发。莎乐美趴在上面,裸着背。 对面靠墙的厅柜上摆了一台黑白电视机,正在放Siouxsie&the Banshees的The Passenger.王后进。莎乐美背对着王后。

    “莎乐美我的女儿。”

    莎(冷冷地):“ 我让你进来了吗。"

    "听着,后天国王生日上你要为他跳舞。”

    “不。”

    “然后向他领赏赐的时候,你就说你要施洗者约翰的头。”

    “约翰。多么无趣的名字。为什么我认识的人都叫约翰。这真是疯了。”

    “可是你不认识他。”

    莎乐美转过头,用嫌恶的眼光看着王后。

    “我是不认识他。可是你要他的头干什么?你要煎他的脑子吃吗?哈哈哈!我说,要用黄油煎, 再加点柠檬汁,要嫩嫩的!”

    王后看了她一眼。

    “别说疯话了,它们并不好笑。答应我你后天将为父王跳舞。”

    “那得看我高兴。”

    “别忘了,要约翰的头 。”

    莎(挑衅地) :“我要他愚蠢的头干什么?我宁可要辆汽车,虽然我从来都很讨厌汽车。”

    “那么你答应我了。我的宝贝!我就知道。你多像我啊。那句话怎么说的,like mother like daughter.哈哈!”

    莎乐美咆哮道:“我没 答应你任何事,我讨厌你让我做这做那的。滚,老太婆!”

    “我很同情你。对了,我好心提醒你你今天的裙子看起来很没品味。再见,亲爱的。”

    王后退。莎乐美恼恨地拽着裙子。

     

     二

    晚上。莎乐美的花园。花园按几何状布置,几颗枯树,光秃秃的枝枒,像剪纸。

    “一朵也没有,我的花园里一朵红玫瑰也没有!”莎乐美叹道。

    两个卫兵押着一个人走过来。他们戴着滑稽的头盔,一看到莎乐美,就停了下来,僵硬地站在那儿行礼,像两个坚定的锡兵。他们押的那个人脸色苍白,瘦成一条。穿着一件白色的宽大衬衫。

    莎乐美冷淡地看了他们一眼。看到那个犯人。

    “这是谁。”

    “先知约翰,他在国内散布恐怖的言论。”

     莎乐美点点头,让他们过去。不禁又回头望那人。他的背挺得那么直,以至走起路有些来像机器人;他的卷发紧贴在前额上。他的眼睛非常亮,又那么温柔,和他脸冷峻的线条不相称。

    “莎乐美公主今天晚上多漂亮啊!”卫兵议论。

    莎乐美瞥见前方一辆红色的跑车。车上贴着一张卡片。是王后送的。莎乐美令人拿来锤子,狠狠地朝车上砸过去。车玻璃全碎了,车前部也砸瘪了。

     三

    (背景音乐:Suicide--Cheree)

    约翰的地牢。莎乐美拖着一条黑色的,裙摆长长的孔雀裙。

    “来吧,我可以救你。”

    约翰摇头。 平静地看着她。

    “你救不了我,我也救不了你。我的生命只是上帝呼吸中的一片树叶。”

    “那么让你去死?这对吗?”

    约翰看着她,点点头。

    " 你憎恶我吗?因为我是我母亲的孩子?"

    约翰看着她,温和地笑了。他摇摇头,不再说话。

    莎乐美失望地走了。回去的路上她突然自言自语说:“也许有的人不应该活着。他们对这个世界来说太好了。”

     

    王宫。宽大而辉煌,细看却皆为破败之象。王后身穿白裙,头上戴着一个高高的银色发冠,一圈一圈的。国王坐在王后旁,几乎全被她挡住了。莎乐美穿着黑色的皮质抹胸与短裤上。

    王后:“亲爱的女儿,今天是你父王的生日。为他跳个舞吧。”

    “他不是我父王。他是杀害我父王的人。他杀了你的丈夫,把你娶回了家。你这淫乱的老太婆!”

    王后:“你总是乱发脾气,这样做很不理智。快给他跳个舞表示歉意吧。他想看你跳舞,你向他要什么都行。”

    “什么都行。"

    希罗底点头,灿烂地笑着。国王茫然地答应着。

    “那我要约翰的头。”

    “很好,真是我的好女儿!约翰用他的毒舌诽谤我,我的女儿要为她的母亲报仇了!”

    希律王惊恐地看着希罗底。“我认为处死约翰是不恰当的,会招致神的愤怒。。。”

    “你不要唠叨了,喋喋不休令人厌烦。”

    莎乐美取来七层黑纱,做出一些机械的动作。突然,她越跳越快。

    她唱道:

    “橙色的老虎啊,在树林里跳舞!

    山上的风啊,刮弯了树木!

    我的心啊,和这漆黑的夜。。。”

     五

    刽子手上。他身体健壮结实,却迈着轻巧的步子。一手提着滴血的尖刀,一手托着盛着人头的银盘,像侍者上菜似的,端着盘送到希罗底面前。

    莎乐美侧过头,一直看着他走过去。 突然,她夺过那颗头。

    “看啊!你的上帝也救不了你!一颗砍下来的头,又和地里长的白菜有什么区别!”

    她用力把头一抛。那颗头悬浮在半空,滴着血。莎乐美看见,用恶毒的目光注视着希罗底。突然,她哈哈大笑。

    “我亲爱的奥古斯汀,一切都完了,完了,全完了!”

    希罗底脸色苍白。

    Fin